南北大道旁交易后回家包装 警上门逮捕起获值逾6万毒品



(加央22日讯)毒贩公然在南北大道路旁交易!一名拥有多宗毒品案前科的青年专程到威北柏淡,在靠近柏淡一带的大道路旁,向毒品供应贩取价值约1万8000令吉,半公斤重的冰毒,再回一间民宅分拆包装。
不过,他还来不及脱手就和另2名同党被警方上门逮捕捕,人赃并获。警方起获多种毒品,总值逾6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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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娄警区主任莫欣说,青年在录供时,供出被称为“Danish”的印裔男子供货给他,2人日前在靠近柏淡一带的大道路旁交易。
他说,警方根据情报于昨天约6时,突击新路端姑布特丽雅花园一间民宅,以展开肃毒行动,不过敲门多次后,屋内的人士仍拒绝开门,警方只好破门而入,发现里头有3名巫裔男子。
他说,警方搜身后,分别在39岁男子身上的黑色侧背包搜出15.26公克冰毒,在45岁男子身上的蓝色侧背包中,搜出4小包共2.42公克冰毒,24岁男子身上则没藏毒。
他补充,警方接着在房内找到2小包共11.95公克冰毒、1袋重14.23公克的马丸(130颗)、17.62公克海洛因,并在房内的衣橱里找到茶叶袋内藏有0.512公斤冰毒,充公共6万2041令吉30仙的毒品,即冰毒5万9650令吉80仙、海洛因440令吉50仙、马丸1950令吉。
“除了上述毒品,警方也在屋内找到电子秤、热封膜机及小塑料袋,所以初步相信他们在屋内分拆包装毒品,再卖给吸毒者。”
莫欣补充,3名男子的尿检皆对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来自日得拉的39岁男子有9项毒品案前科、无业的45岁男子(霹雳红土坎人)则因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警方通缉、24岁男子也有一宗毒品案前科。
他说,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第39A(1)条文及第12(2)条文来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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