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窃集团首脑遭警歼灭 3党羽认罪 坐牢8个月



(槟城28日讯)爆窃自助洗衣店和民宅的集团,其首脑已遭警方歼灭,3名党羽今日面控时认罪。
他们在两项控状下被判监禁6个月和8个月,刑罚今日算起、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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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党羽分别是37岁的张庆龙(译音)、41岁的黄丽婷(译音)和48岁的洪振傅(译音),他们今早被带到浮罗山背推事庭面控。
首控状指出,3人于5月9日凌晨4时30分,在峇都茅一间自助洗衣店偷取7500令吉现金和代币。次控状则指他们于4月3日凌晨4时爆窃另一间自助洗衣店3万令吉。他们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可与第34条文同读,罪成者可被监禁最多10年及罚款。
主控官R.鲁沙尼要求法庭给予合理的刑罚,因被告是爆窃洗衣店集团的成员,而集团的首脑早前已在与警方驳火时被歼灭。
“他们在多个县犯下同样的罪行,我被告知他们也会在其它法庭面控。因此我希望法庭给予公正判决,给予一个教训以免他们重蹈覆辙。”
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艾德蒙在代表3名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庭给予最低的监禁刑罚,因他们无能力缴付罚款。
“他们每人每天的收入不超过110令吉,需要养家糊口,他们也是初犯。”
推事谢慧婷(译音)最终宣判3名被告在首控状下判监6个月、在次控状下判监8个月,刑期从今日算起及合并执行。
媒体于本月15日报道,警方在武吉占姆欲检查一辆可疑轿车时,一名华裔男子突然下车朝警车开枪,警员开枪自卫,歼灭了对方。该名男子是爆窃集团首脑,拥有34项犯罪记录,警方之后也另逮捕8名男女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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