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2棵雨树 6人被罚1万3千



(大山脚28日讯)擅自砍2棵雨树,6人共被罚款1万3000令吉!
威省市政厅提醒民众,别随意砍伐大树,就算是长在私人地段上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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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省市长拿督峇德鲁今日在月常会议说,市厅必须重申,任何砍伐树木的活动,若树干圆周长超过0.8公尺即80公分(约31.5吋),皆需事先获得市厅的书面批准,否则将面对法律行动。
“本月15日,就有6个人因未经威省市厅批准,砍了圆周长超过0.8公尺的树木,被控上市厅推事庭后认罪,被法庭判处罚款共1万3000令吉。
他说,有关案件发生在威中南美园登比盖第8巷,被告们共砍了2棵圆周长超过0.8公尺的雨树,却没有事先获得威省市厅的书面准许,因而触犯1976年城市与乡区规划法令第35H(1)条文(172法令)。
峇德鲁强调,树木的砍伐涉及周边生态与公共安全问题,一旦未获批准擅自砍树,可能导致如土地不稳定、排水系统受影响、公共安全受威胁及破坏周围环境品质等严重后果。
威省市议员陈润辉受询时说,树干圆周长是从地面算起1公尺的高度,不论是公共或私人地段,只要有关树木的圆周长超过80公分,要砍树就必须获得市厅书面批准。
市厅呼吁公众严正看待,并在进行任何有关树木的砍伐、移除或修剪工程前,务必先向市厅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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