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22日讯)租户欠租超过3个月,槟岛市政厅派员登门追讨租金,若租户拒还,将被指示空置物业并搬走。
槟岛市政厅日前通过估值与物业管理组、执法组、建筑物管理组和企业及社区管理,前往柑仔园路的市政厅住家与公共租凭单位展开取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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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局的租凭规定,任何未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的案例,将依法采取法律行动,并终止租约。
其中一户被采取初步的法律行动,该租户被要求空置单位归还给市政厅,执法员也锁上大门。

租户是残疾长者 获体谅
不过,另一个单位因租户是残疾的长者,获得市政厅的体谅,对方获得延长时间,以支付拖欠的租金。官员也联系到对方的亲人,并建议他们在7天内清偿所有欠款。
此外,还有2个住家和3个商业单位也收到预先通知的警告书,官员也在单位的门口贴上警告书。
当局提醒所有市政厅物业租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偿租金欠款,并确保准时缴付每月的租金,以免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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