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邦巴素20日訊)椰殼活性炭工廠造成周邊空氣汙染,令居民感到不適,環境局調查後下令立即停止運營。
吉打州環境局局長莎麗花表示,當地居民於4月18日就空汙問題作出投訴,該局當天即展開調查,結果確認投訴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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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環境局提供
她指出,上述工廠燃燒椰殼生產活性碳過程中,沒有裝設煙囪及空氣汙染控制設備,導致嚴重空氣汙染,違反了《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38(1)(a)條文,故於4月19日實施設備操作停業令。
她今日發文告指出,廠方無法在4月18日當日立即停業,是因為設備仍處於高溫狀態,若立即停業將危及執法人員安全。
她說,執行設備操作停業令,是為了防止汙染問題惡化,停業令也是為了讓廠方迅速改善措施,控制汙染。
她說,會在確認工廠已完成適當改善後,方准予恢復運營。
她提醒,工業界須嚴格遵守《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及其附屬條例,確保不對環境造成任何汙染。
“公眾如發覺任何環境汙染行為,歡迎致電熱線1-800-88-2727,或電郵至aduan_k@doe.gov.my,或透過環境局電子投訴平臺https://eaduan.doe.gov.my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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