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10日訊)拖欠門牌稅的業主可要留意了,檳島市政廳從今年1至3月為止已對付87個拖欠個案。4月起將繼續採取行動追討欠款,同時對欠款者實施市政廳21項服務的事務辦理限制(sekatan urusan)。
檳島市政廳財務管理常務委員會交替主席鄧智偉說,當局會給拖欠2年或以上的門牌稅業主發出欠款通知(Pink Notice),由當局人員親自手給屋主,若業主沒在家則貼在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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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大北馬》社區報記者訪問時,提醒拖欠門牌稅的業主繳清款項,以免屋業內的可移動財產被當局充公。
“根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148(1)條,地方政府有權追討轄區內業主的欠款,發出搜查令以及充公業主或居民的可移動財產;第148(2)條闡明,該搜查令由地方政府官員執行,官員將列明被充公的可移動財產清單,同時向財產擁有人發出通知。第148(3)條闡明,官員可在白天進入任何住宅或建築,採取充公行動。”
在當局發出的欠款通知也提及:若是租戶看見有關通知可提醒業主繳清欠款,或者在獲得業主的同意下,由租戶把租金支付給檳島市政廳,直到繳清業主拖欠的稅款或租期結束為止。
“若有疑問可聯繫市政廳財務部04-259 2011或04-259 2049。”
被拖欠1億門牌稅
檳島市政廳截至今年2月已累積超過10萬宗拖欠案,被欠款高達1億令吉左右,當局曾多次發出催繳通知信予拖欠者,仍有欠款者不願繳還。
檳島市長拿督拉佔德蘭2月宣佈,當局將採取積極行動追討門牌稅欠款,從4月1日起尚未繳清者,到市政廳辦理事務時將受到21項限制,包括:申請特殊停車位租賃、申請免費殘疾人士停車通行證、租賃民眾會堂、體育館及其他設施、申請養狗執照及相關準證、中標市政廳部門招標與投標的供應商、申請預審批、建築維修準證、藍圖與繪圖準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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