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30岁妈妈抛弃新生女婴案原定今天下判,不过控方仍等待鉴证报告,推事谕令案展5月19日再过堂。
被告诺再娜于2月7日在加央推事庭被控,当时已俯首认罪,然而控方须等待化学报告及鉴证报告,因此案展今天过堂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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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控于1月19日早上6时30分左右,在双弄甘榜拉玛一间咖啡店前,遗弃她诞下的女婴,所以违反刑事法典第317(抛弃活婴)条文。罪成可被判监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当时,聆讯的第二推事阿娜罗芝雅娜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不过还在月子期的被告因无人保释,所以被警方送往波各先那监狱扣留,须在牢内坐月子。
诺再娜今早再度出庭时,表情凝重,坐在犯人栏等待聆讯,也全程低头。
主控官东姑露卡雅副检察司在庭上表示,控方已收到相关案件的化学报告,不过鉴证报告还未出炉,而向第一推事诺莎茜达要求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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