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央8日讯)莪南卡惩教中心扣留犯在医院去世案件,警方证实,事件不存在刑事成份,暂列猝然死亡处理。
亚娄警区主任莫欣说,来自浮罗交怡的死者(23岁),是在惩教中心的厕所跌倒后受伤,改造所人员发现后,将其送往加央端姑法霞中急诊部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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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于6日下午5时45分在惩教中心发生意外,在送院时处于半清醒状态,隔日早上约10时20分宣告去世。”
他说,院方证实死者是在医院病房内去世,初步检查发现,死者器官及部分肠道受到伤害,体外没有涉及刑事伤害的伤口或瘀青。
“死者额头左上部有3公分长的伤口,相信是跌倒所致,也没有发现曾被鸡奸的痕迹。”
他指出,死者遗体已被送往吉打中央医院太平间解剖,以了解真正死因,包括内脏受损的原因。
他说,死者去年12月17日因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3)条文,被扣留在惩教中心,至今仍在等待吉打浮罗交怡推事庭的裁决。
昨日,死者家属在社媒上声称,死者在改造所内遭到鸡奸和被殴打致伤,送院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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