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21日讯)利华路人民组屋的2间商店及63间住宅单位拖欠超过3个月的租金,被槟岛市政厅发出警告通知,提醒租户在7天内结清未付租金。
槟岛市政厅在脸书发文说,该厅是于昨日展开这项执法前的行动,在2间商店和63间住宅单位前门张贴警告通知,并把通知交给租户,以提醒他们必须在7天内结清未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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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市政厅说,根据租赁条款,任何拖欠租金3个月或以上的案件将被采取法律行动,并终止租约。
所有租户受促在指定期限内结清欠租,同时必须在每月最后一天或之前支付每月租金,以避免延迟付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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