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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馬新聞

發佈: 12:37pm 13/02/2025

摩托車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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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稅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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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路稅逾期摩托車將被充公 男子涉辱罵公務員認罪 罰款100

(大山腳13日訊)因接罰單後,涉嫌阻止陸路交通局執法員充公的中年男子,今日面對3項分別涉及的罪名。被告對辱罵公務員罪名不諱,被判處罰款100令吉或以7天監禁取代

現年50歲的被告詹智雄(譯音)今天面對2起涉嫌濫用毒品和1起辱罵公務員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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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詹智雄(左)在警員押送下抵達大山腳推事庭。(洪東凱攝)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10日,其尿液在一項毒品檢驗中呈陽性,第二項控狀稱被告於2023年8月24日清晨5時40分,在威中區涉及一起濫用毒品案,同樣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a)條文,但被告對兩項指控皆否認有罪,推事努魯拉希達批准被告每項控狀以3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釋外候審。

在相關條文下被控且罪成者,可在相同法令15(1)條文下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不超過2年監禁。

主控官要求辱罵公務員者獲得其他刑罰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9日晚上在檳城大橋收費站的一起聯合檢舉行動中,被執法員發現其摩托車的路稅逾期,當陸路交通局執法員開出罰單並準備充公其摩托車時,被告爆粗辱罵在場執行任務的公務員,觸犯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14條文。

被告在庭上聆聽通譯員以福建話唸出以上3項控狀後,僅對第三項控狀認罪不諱,主控官莎姬拉隨後要求推事除了判處最高刑罰,也能附加其他刑罰,讓案件產生公共教育作用。

努魯拉希達判處被告需繳交最高100令吉的罰款,倘若無法繳交罰款,需以7天監禁取代。

被告獲得法律援助局的律師普絲芭協助求情,後者稱被告的父親已逝世,母親年老患病,妻子則是家庭主婦,希望能夠降低保釋金,但努魯拉希達拒絕普絲芭的求情。

努魯拉希達也把兩起毒品案定於4月14日過堂,案件主控官莎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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