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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馬新聞

發佈: 6:01pm 06/02/2025 306点阅

兒子

夫婦

疏忽照顧

燒傷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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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傷痕跡

10岁儿子身上有烧伤痕迹 夫妇被控疏忽照顾幼儿

(北海6日讯)一对被控年幼,导致10岁儿子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他们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被告P.阿南丹拉斯(35岁、厂巴司机)及其妻子M.伊丝丽莉(33岁、工厂操作员),今早被警方带抵北海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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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被警员带抵北海法庭面控。(图:马来西亚前锋报)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今年1月29日至30日之间,在高渊安乐园(Taman Sentosa)的一间民宅疏忽照顾他们的儿子,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都不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礼法依副检察司指出,由于这罪行不可保释,且受害者是被告的儿子,因此不建议法庭让两名被告保释。他说,害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也是此案重要证人,男被告曾在2019年和2020年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下被判刑。

法官诺阿扎不允准两人保释,并择定3月6日过堂,以获取受害者的医药报告。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道,受害者身上有新旧伤痕和烧伤的痕迹,显示曾遭受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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