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4日讯)洗车工与油棕收割工涉嫌在没有准证下私藏近3万公升柴油,今日被带上庭面控,2人不认罪,获准各以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2名被告威森(41岁)与莫哈末苏海米(40岁)被控于2024年4月16日早上10时30分,在美农一单位的3辆罗厘内,私藏2万9900公升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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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显示,2被告将2万7000公升柴油藏在第一辆油槽罗厘、2100公升柴油藏在第二辆罗厘的集装桶(IBC)和油桶内、800公升柴油藏在第三辆罗厘内。2人行为抵触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条文,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来自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局的主控官莫哈末尼占建议对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
2名被告的律师代表则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审理案件的法官阿兹曼择定案展3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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