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由數個執法單位展開的聯合行動,今日凌晨12時起在椰腳街清真寺周邊地區“拯救”40名流浪漢,包括10名非公民,其中3名非公民是12歲以下的兒童。
檳州社會發展及福利委員會主席林秀琴說,10名非公民流浪漢已被移交給檳州移民局執法部門,進行後續處理。他們包括7名成年人(6男1女)以及3名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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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兒童沒有身份證明文件,經過調查後,難以確認他們的國籍狀況。他們將被帶到檳州移民局執法部門進行進一步調查,並被拘留14天協助調查。”
她說明,這10名流浪漢是因為在沒有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或許可證的情況下,依據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被拘留。調查報告將提交給副檢察官,並依據後者的指示後續處理。

《珍珠快訊》報道,林秀琴今日凌晨聯同相關單位代表展開為期3小時的“拯救流浪漢聯合行動”,行動是依據1977年赤貧人士法令(183法令)展開。參與行動者包括新街警局局長莫哈末法魯茲、行動指揮官馬茲蘭奧斯曼、檳島市長拿督拉佔德蘭、檳島市議員洪明泉、李偉翔、檳州福利局執法官員N.佳慕娜奈都、檳州移民局助理局長伊茲漢、檳州國家禁毒機構總監羅斯瓦迪、當地村長阿斯里及莫哈末海澤。

5人被安置流浪漢收容所
初步調查顯示,這40人還包括10名慢性病患者、3名心理疾病患者、2名沒有身份證明者、1名永久居民以及1名因吸食嗎啡類毒品而被拘留的人。
林秀琴說,5名被救助的流浪漢已被安置在崔耀才路流浪漢收容所,另外8人則被釋放並給予警告。
她解釋,州政府接到來自甘榜哥南、椰腳街、蓮花路及牛幹冬一帶的騷擾投訴,這些地區都是旅遊熱點。
“一些流浪漢來自砂拉越、柔佛和吉打等其他州屬,本次聯合行動旨在拯救他們,試圖瞭解他們真正的問題,以及為何會在這座城市的街頭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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