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讯)掠夺惯犯出狱后,依旧死性不改,于一週前骑着经修改车牌号码的摩托车,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掠夺一名七旬老妇,最终再次难逃法网,被警方逮捕。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说,嫌犯是一名39岁巫裔男子,8个月前才出狱,从2011年开示犯案,有8宗刑事及毒品罪案前科,也曾多次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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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上述案件于20日早上约9时45分,在加央珍珠园打石山脚下发生,老妇从早市独自回家途中,四周无人,被嫌犯抢走手提袋,而根据犯案情况,警方相信去年在加央区内发生的另数宗以类似手法掠夺的案件,也是嫌犯所干。
他今天在加央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嫌犯在干案时所骑的摩托车也是刻意修改,车牌号码的“50”贴上黑色胶纸,改为“61”以扰乱视线,而且犯案后会将摩托车藏在租屋内,平日外出就骑另一辆摩托车。

尤沙里夫丁说,警方根据“防范罪案/除暴/年柑行动”(Ops Rentap/Cantas/Limau)情报,于23日凌晨2时30分,到嫌犯位于甘榜赛奥马的租屋捉人,当时嫌犯不配合,警方破门而入,嫌犯试图反抗后终究被捕。

“嫌犯已把老妇的手机变卖,所得的钱包括钱包内的200令吉现金都已花掉,警方在捉人时,充公嫌犯犯案时的摩托车、头盔及装扮。”
他补充,嫌犯于27日延扣届满后,再延扣4天至31日,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下助查。
“我要提醒公众如果要单独外出,必须谨慎,避免到人烟稀少的地方,以免让匪徒有机可趁,像此案的嫌犯就是专门在无人的地方,向独自外出的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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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脚15日讯)老套的诈骗技俩,“假警官”盗取一名73岁退休老妇银行户头内的逾76万4511令吉。
威中警区主任希尔米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于本月14日接到事主报案,该名本地老妇报案指她自今年2月至4月份被欺骗,银行户头有59宗转账给6个不同银行户头的交易,损失达76万4511令吉17仙。
“事主指她于2月18日上午9时,在家里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彭亨州一名警官,并指将会逮捕事主,因事主涉及洗黑钱和其它罪案。”
“嫌犯(假警官)也说能帮事主删掉和解决犯罪记录,并要求事主提供银行资料以便检查事主冼黑钱案的进展。”
他说,事主把银行户头资料告知嫌犯,过后嫌犯要求事主验证一次性密码。
“直到本月,嫌犯还联络事主才引起她的疑心,检查银行户头才惊悉在她不知情下共有59宗转账交易,把钱转入6个不同的银行户头。”
希尔米说,警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10年监禁及鞭笞及可被罪款。
希尔米呼吁民众不要成为电话诈骗受害者,也不要向陌生人透露银行户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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