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24日訊)檳州政府對可負擔房屋開放市場(PN4)進行管制,為購買中等廉價屋(RMM C)者設下限制,即每月家庭收入不超過2萬令吉,才符合購買資格。
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孫達拉祖說,檳州政府之前沒有限制購買RMM C的開放市場購屋者收入,導致高收入者可能借此漏洞,把可負擔房屋當成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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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讓有關房屋市場失去控制,政府如今也對這類開放市場的購屋者設下收入規定。”
可負擔屋易名珍珠屋
他今日在光大31樓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檳州政府把可負擔房屋計劃重新命名為“我的珍珠房屋”(Rumah Mutiara Ku, RMKu),以及改善現有可負擔房屋指南。這項指南從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他說,這項指南改善的面向涵蓋發展商、購屋及租屋者,類別包括:4萬2000令吉的廉價屋(RMM A)、7萬2500令吉的中低廉價屋(RMM B),以及檳島區最高限價30萬令吉、威省區最高限價25萬令吉的中等廉價屋(RMM C)。
改善指南達三贏
他表示,這項指南超過10年沒有改善,這次調整是為了跟上市場變化,確保更有系統及全面,讓政府、發展商和人民三贏。他解釋,重命名是為了增強檳城州民眾的歸屬感和自豪感,去除人們對“可負擔房屋”與貧窮、自卑等關聯在一起的負面標籤。
出席者尚有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方美錸、檳島市長拿督拉佔德蘭、檳州房屋局董事兼馬來西亞房地產發展商公會(REHDA)檳城分會主席邱德忠、檳州房屋局代首席執行員兼商業主管法古拉茲、執法與法律主管娜茲法。
針對未建廉屋 發展商獻金額調降
在改善後的指南版本中,發展商需針對未興建的廉價屋及中低廉價屋支付的獻金數額有所修改,即本地發展商需針對每個未興建的單位支付12萬令吉,外地發展商15萬令吉。
根據新聞發佈會上的簡報顯示,現有的指南,本地發展商需要就每個單位支付14萬令吉,外地發展商則是17萬令吉。
各區建屋規定不同
另一方面,針對發展商在州內興建珍珠房屋單位的比例,也將依據地區而設下不同規定。
孫達拉祖說,做這項調整是因為檳州不同地區的地價有很大差異,不該針對在不同地區興建珍珠房屋的發展商套用統一的規定,而是該進行針對性的規定。
“現在喬治市的地價飆升至每平方呎1000令吉,而威南、威北每平方呎只有約30至40令吉。我們很難要求發展商在喬治市建4萬2000令吉的房屋,所以也不該把同樣的規定套用在各區。”
根據資料,原有的指南源自1986年的規定,即要求發展商在建設超過150個單位的房屋時,需要向政府提供至少30%的廉價屋或中低廉價屋。若在發展地區外建設超過100個單位的房屋,則需提供至少30%的廉價屋。
在2011年12月21日批准的檳島市政廳區內發展密度及比例指南中,規定任何採用該指南的發展商需提供25%的控制價格單位,其餘的則要求提供30%中低廉價屋(若發展位於東北縣);若在西南區則需要提供30%的廉價屋,或15%廉價屋配15%中低廉價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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