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溪大年8日讯)承包商在未经许可下,将污水污泥排入隐蔽的油棕园沟渠,吉打州环境局官员接到民众投报后,即刻派员展开调查。
该局局长莎丽花今日发文告指出,被污染的地点是武吉士南卯特瑞基里甘榜双溪阿纳依甘的一个油棕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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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根据调查,污水污泥被排入一条长20尺丶宽1尺及深1.5尺的沟渠内,此外,现场也被挖了数条沟渠,疑用于同样目的。
“处置污水污泥的地点并未获得环境局批准,非法处理污水污泥者,是拥有国家水务服务委员会执照的排污承包商。”

她说,在未经许可的地点处置污水污泥,可能导致水土污染,进而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该局已就此事开档调查,报告将会提呈给检察署。”
她说,案件援引2009年环境素质法令第15条文调查,可在同法令第26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她严厉警告承包商及参与排污服务活动的单位,遵守条规和程序,以保护环境。
若民众发现可以污染活动,可拨打环境局热线1-800-88-2727或通过网站http://eaduan.doe.gov.my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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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邦巴素20日讯)椰壳活性炭工厂造成周边空气污染,令居民感到不适,环境局调查后下令立即停止运营。
吉打州环境局局长莎丽花表示,当地居民于4月18日就空污问题作出投诉,该局当天即展开调查,结果确认投诉属实。
视频:环境局提供
她指出,上述工厂燃烧椰壳生产活性碳过程中,没有装设烟囱及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导致严重空气污染,违反了《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8(1)(a)条文,故于4月19日实施设备操作停业令。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厂方无法在4月18日当日立即停业,是因为设备仍处于高温状态,若立即停业将危及执法人员安全。
她说,执行设备操作停业令,是为了防止污染问题恶化,停业令也是为了让厂方迅速改善措施,控制污染。
她说,会在确认工厂已完成适当改善后,方准予恢复运营。
她提醒,工业界须严格遵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及其附属条例,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
“公众如发觉任何环境污染行为,欢迎致电热线1-800-88-2727,或电邮至aduan_k@doe.gov.my,或透过环境局电子投诉平台https://eaduan.doe.gov.my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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