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7名本地男子涉嫌共谋犯罪,通过呼叫中心以不存在的金融投资计划进行线上诈骗活动,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不认罪,每位被告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7名被告分别是黄宇腾(26岁)、林永安(30岁)、陈春泽(29岁,)、王伟俊(38岁)、朱伟真(28岁)、谭来金(33岁)和张伟文(33岁)。(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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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显示,被告被指于本月2日晚上10时15分,在峇六拜Lengkok Merbah 3某公寓单位内共谋犯罪,通过脸书和WhatsApp,以不存在的金融投资计划诱骗受害者,违反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可在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7名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主控官鲁希妮则建议法庭,把每位被告的保释金定位8000令吉。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冯俊杰求情时指出,7名被告都没犯罪记录,非常配合执法当局的调查,而且刑事串谋的罪刑比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轻微,因此希望法庭把保释金定在合理的水平,建议为5000令吉。
推事谢慧婷(译音)最终把保释金定在每人5000令吉,案件展延至明年3月25日过堂和提交所需的文件。
拍摄:刘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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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3日讯)一名公司华裔董事陷入兑换越南货币的骗局,痛失550万令吉!
雪州总拿督胡申今晚发文告说,受害者(42岁)事后向灵市警方投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进行调查。
他说,受害者与一名来自砂拉越美里的华裔男子,事前曾经多次进行马币兑换越南币的交易,受害者换取越南币是为了支付工人薪饷及缴付其在越南的公司费用。
他说,截至今年3月,受害者已兑换了650万令吉的越南货币,但是迄今受害者只收到价值90万令吉的越南货币。
他说,受害者被指示向7个不同的银行户头进行了15次汇款 ,额高达 650 万令吉,当嫌犯以各种理由回避支付余额时,受害者才发现受骗。
胡申劝告民众,警惕任何非法外币兑换交易,并建议民众只是与国家银行注册的外币兑换商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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