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因争风吃醋闹群殴案,警方日前逮捕18名嫌犯协助调查,今日17名被告以制造骚乱被提控,另一名男嫌犯再加持武器严重伤人及蓄意伤人的控状。
在刑事法典147条文(制造骚乱)的控状下,这18人中,有10人认罪,各被罚款800令吉;另8人不认罪,各别需缴付1500令吉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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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名被告分别是17名男子和1名女子,介于19至25岁。
其中男被告莫哈末诺依斯马(20岁)被控2项控状,包括刑事法典147条文(制造骚乱)、323条文(蓄意伤人)及326条文(持武器严重伤人)。
他皆不认罪,制造骚乱和蓄意伤人的保释金各为1500令吉,持武器严重伤人的保释金为8000令吉,合共1万1000令吉。
制造骚乱的控状,案展明年2月26日过堂;持武器严重伤人的控状,案展12月19日过堂。
他们涉及本月23日凌晨2时在皇后湾Queen Water Front Q1高级公寓外群殴,包括用头盔攻击他人。
根据警方调查,起因是一名男子发现女友在跟一名陌生男子亲近,双方起口角后,后者召集友人到场群殴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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