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8日訊)不再舉V手勢!
集裝箱脫離掛車壓死轎車司機李紫柔案,涉案的牽引車司機今日被控上大山腳推事庭不認罪後,於上午11時50分左右從法庭內押下來法庭扣留室,等待警方卡車到來載送去扣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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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認罪要求審訊,推事莫哈末哈里夫諭令被告不準保釋,案訂明年1月24日過堂。
被告從早上被帶來法庭至被控押下來法庭扣留室時,皆沒有再如之前被延扣時出示“V手勢”。
被告馬希佔(51歲),被控於今年11月13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在大山腳哥本西烈路魯莾駕駛牽引車危害公眾安全,導致轎車司機李紫柔死亡,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少於5年和不超過10年的監禁,以及不少於2萬令吉和不超過5萬令吉的罰款及罪成日算起吊銷駕照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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