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檳島市政廳今日通過“檳島電動滑板車出租營運指南”,以便管制電動滑板車活動。目前而言,檳島只有4個地點被劃分為電動滑板車特殊範圍(Sandbox),市廳將在未來根據情況擴大到其他地點。
這4個電動滑板車特殊範圍分別是峇央峇魯區現有腳車道(6.4公里)、檳城第二大橋至D’Residence住宅區的沿海腳車道(7公里)、卡巴星道至風車路加馬超市前(3.1公里),以及新關仔角至舊關仔角(4.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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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項管制下,唯有獲得馬來西亞工業研究及規格局(SIRIM)認證的電動滑板車獲准在上述範圍使用。同時,電動滑板車使用者必須佩戴頭盔,以及限定在時速15公里。
檳島市政廳基礎設施及交通常委會交替主席陳偉俊今早把指南提呈至檳島市政廳今例常會議,獲得一致通過,指南從即日起生效。
陳偉俊說,隨著電動滑板車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駛,檳島市政廳也根據交通部的規定,擬定指南並劃分出電動滑板車特殊範圍,成為國內首個良好規劃電動滑板車活動的地方政府。
他解釋,在這項指南里,該些獲得馬來西亞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批准的營運商,可向檳島市政廳提呈申請執照,以便在特殊範圍提供電動滑板車服務。
“初步階段,每個特殊範圍的電動滑板車數量將控制在25架以下,以免數量太多造成混亂,同時將規定停放在特定地點以免危及其他人。”
至於民眾是否可在特殊範圍使用個人擁有的電動滑板車,他說,個人使用者也需向檳島市政廳申請這項執照,有關電動滑板車也需有SIRIM認證。
他說明,在計劃執行的初期,市廳不會嚴厲執法,而注重在教育民眾正確的做法。
“市廳將在執行電動滑板車特殊範圍計劃的12個月後看如何加強,以便延續執行,未來也會依據情況把特殊範圍擴大到其他地點,尤其是未來必須配合檳州輕快鐵計劃。”
他再次提醒民眾和遊客,電動滑板車一旦上路即屬於違法,該些在旅遊景點擺放出租電動滑板車的活動也屬於違例。
“不過,取締公路上電動滑板車的權限在於陸路交通局,檳島市政廳只可取締無執照經營的電動滑板車出租活動,並充公這些電動滑板車。”
喬治市古蹟區本頭公巷一度是熱門的電動滑板車出租地點,根據本報記者今早視察所見,這條道路上的電動滑板車出租活動幾乎已絕跡。一些業者說,在長期被取締下,已停止這類出租活動,尚未被充公的電動滑板車也只收在倉庫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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