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訊)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的“還錢論”延燒,這次是峇眼惹瑪州議員朱悅權與峇眼達南州議員古馬然聯合發文告,促請檳州基本設施、交通、數字委員會主席再里爾必須解釋,為何要掩護違反部長指令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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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指出,那些官員擅自將用於峇眼國會選區的140萬令吉道路工程款項,“挪用”到另一個反對黨的選區打昔汝莪已屬違規,而且也是峇眼的道路工程資金第2次被轉移到其他選區,首次發生在去年,共轉移了50萬令吉。
朱悅權與古馬然強調,林冠英在被媒體詢問有關總額為190萬令吉的“挪用”資金時,並沒有提到或指責州政府或再里爾,因為林冠英清楚這些道路工程資金是聯邦政府的資金,與州政府無關。
“部長在今年4月9日給林冠英的公函中,已明確發出指令,將撥款560萬令吉用於提升峇眼國會選區的道路,以及20萬令吉用於緊急工程,這項指令明確指定了峇眼國會選區,而不是任何其他選區。
“然而,再里爾聲稱這140萬令吉用於同一條幹道,儘管部分不在峇眼,但這種說法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部長明確指示資金應用於峇眼國會選區。”
質疑再里爾不追究挪用資金
他們認為,再里爾的言論令人不解,因為對方不僅沒有追究將聯邦政府資金從峇眼挪用到其他選區的公共工程局(JKR)的官員,反而突然跳出來為他們辯護,聲稱JKR決定提升部分位於打昔汝莪的道路並沒有惡意,此番言論已不惜犧牲自己黨主席的利益。
朱悅權與古馬然強調,他們無法接受用於峇眼達南和峇眼惹瑪的190萬令吉道路工程款項,竟然兩次被以如此專橫和任意的方式“挪用”到峇眼之外的其他選區。
“林冠英只是在履行他的職責,忠誠地為他的選民捍衛正當利益,防止原本屬於他們的道路工程資金被挪用。”
他們指出,要獲得聯邦資金並不容易,作為民選代表,他們必須確保每一分錢都得到合理使用;但遺憾的是再里爾似乎更優先照顧那些公共工程局的違規官員,而不是峇眼9萬名選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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