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日前透露,由於制定了更明確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公民權申請都必須在1年內完成處理。
對於這番話,相信不少人會豎起拇指贊好,就如倡導公民權議題的非政府組織,對於內政部的這項承諾,形容政府正朝著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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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對於我那已經年逾70歲的大堂姐,看到這則新聞,應該是萬般滋味更多於喜出望外,但又無法完全無動於衷,畢竟內心還是冀盼政府能說到做到。
當年還在襁褓中的她從中國南來,近70年來,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勤勤懇懇、安分守己地在檳城大山腳老城生活、工作,並期待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大馬公民。
人生七十古來稀,大堂姐到今天依舊是永久居民的身份。早年曾申請公民權,但被駁回,她想不通,自己到底還有哪方面不符合獲得公民權的資格?
如今,最新一次的公民權申請是2019年,苦苦等待了四五年,眼見內政部長致力於每月籤批約1000份的公民權申請的累積案件,也獲悉本身所提交的文件基本上沒多大問題,她每天都去打開郵箱,渴望那封能確定其公民身份的公函寄至。
今年7月,終於等到了,結果公函內那顯眼又加粗的“DITOLAK”字眼,讓堂姐滿懷期待的心情,從高峰瞬間跌入深淵,只剩下難以言喻的沮喪。
我們理解政府每天得辦理很多的公民權申請,是一項繁重的工作,但公民權申請者也並非只是提交一份表格這麼輕鬆簡單,他們必須往返當局瞭解及確認所需要附上的文件、支付手續費、探聽所能做的一切,以提高申請獲批的機率,他們一樣付出了許多汗水。
而申請結果通知書內的一句“DITOLAK”,不僅意味著他們多年來的努力和期盼化為烏有,更是對他們情感上的沉重打擊。
實則,當局應該闡明申請被駁回的具體理由,同時列明申請者還需要補充哪些支持文件或上訴管道,而不是讓申請者找不到方向、看不到曙光。
在審理公民權申請的事項上,政府的態度與決定必須保持一致性與透明,每一份申請都代表著申請者對國家的歸屬感與期盼,避免因主觀因素或不一致性的處理手法,而對申請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惑。
失望與沮喪後,堂姐收拾心情,重新申請及上訴,並被告知必須向大使館取得相關信函,一輪奔波是難免了,最擔心的還是再次迎來一場空。
這句“公民權申請都必須在1年內完成處理”,且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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