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讯)涉嫌雇用没有合法准证的外劳,5名雇主在北海法庭面控时都承认有罪,被法庭判决罚款总计11万零500令吉。
槟州移民局昨晚在脸书专页发文告指出,上述5名雇主在承认有罪后,被法官判决须缴付介于5500至4万200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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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告,5名雇主分别是(1)在槟岛登嘉楼路小贩中心营业的食摊业者,被罚款1万零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4个月替代。(2)在威中武吉敏惹经营杂饭店的业者,被罚款3万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4个月替代。
(3)在槟岛峇央峇鲁经营东炎餐馆的业者,被罚款4万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5个月替代。(4)在威南新邦安拔经营杂货店的业者,被罚款2万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2个月替代,以及(5)在槟岛登嘉楼路小贩中心营业的食摊业者,被罚款5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3个月替代。
贴文指出,首4名雇主是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1)条文(聘请非法外劳);最后一名雇主则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条文(允许非法外劳在建筑内)。
5名雇主在法官作出判决后,皆自行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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