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訊)5名男子偷竊地下電纜時被便衣警察圍捕,企圖開車逃逸時撞警車,今天被控企圖謀殺,以及破壞通訊及電信設施2項罪名,皆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案展至24日過堂
儘管其中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拿督卡尼遜向第一推事庭推事諾莎茜達申請保外候審,但在刑事法典第307(企圖謀殺)條文之下,被告不獲準保外,諾莎茜達因而不批准申請,並諭令案展10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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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名被告聞訊後,坐在犯人欄內落淚抽泣,全程顯得慌張無助,不時回頭看向觀眾席的家屬。
主控官東姑露卡雅副檢察司將於過堂日,提呈脫氧核糖核酸(DNA)及指紋報告。
4名被告費道斯(34歲)、阿里夫賽夫(31歲)、峇德魯阿敏(26歲)及雅欣(20歲)面對的第一項控狀,指他們於2024年9月27日凌晨4時至4時20分之間,與一名仍在逃人士,在爪夷芭花園柏邁2路一家車鏡專家店旁,企圖駕駛一輛轎車,撞警察駕駛的國產華惹轎車,涉及企圖謀殺警察。
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並可被罰款,如果致傷,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
另一名被告阿都達瓦則被控在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駕駛第二國產邁薇轎車,撞警察駕駛的國產華惹轎車,涉及企圖謀殺警察,因此觸犯同一條文。
上述5名被告也面對第二項罪名,指他們於2024年9月27日凌晨4時至4時20分之間,與一名仍在逃人士,在爪夷芭花園柏邁2路一家車鏡專家店旁,有意圖偷馬電訊的電纜,破壞公物,因此違反刑事法典第43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涉企圖謀殺 不準保外
在此案他們獲准以3500令吉保外,不過因企圖謀殺罪不準保外,所以他們將繼續被扣押。
卡尼遜出任費道斯、阿里夫賽夫、峇德魯阿敏及雅欣的代表律師,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律師阿米魯則代表阿都達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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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3日讯)偷电缆党假装穿上国能承包商反光外套拉地下电缆,不过被眼尖的巡警怀疑截查,3人拒查开车逃逸,最后因轿车耗尽汽油,在距离约55公里远的吉北亚罗士打再被警方发现围捕。
玻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说,3人于上个月2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在玻州巴当西丁被警方发现犯案,逃逸约1小时后被围捕,逮捕过程中先是一人落网,并起获赃物及干案工具,另2人再逃走。
偷电缆党活跃6年
他补充,落网的19岁主谋供出另7名同党,警方先于同一天晚上8时,在日得拉一家民宿内逮捕2名巫裔及3名印裔,隔天再到吉中美浓逮捕2名巫裔男子,成功打击活跃长达6年,由19岁青年为首的偷电缆党。
他说,落网的8名男子年龄介于19至39岁,由19岁巫裔青年主导偷电缆活动。
“主谋及一名印裔、一名巫裔同党经于上个月26日,在加央推事庭面对2项罪名,即违反刑事法典第379(偷窃)及第511(企图犯罪)条文,另5人则获准保释。”
警方在上述3个地点,分别起获数把大剪刀、螺丝起子、铁条、铁钩、反光外套、利刀、锯子、照明灯等工具,以及干案时开的3辆轿车。
玻璃市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华礼秋、亚娄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巴哈也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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