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失业男子口操马来语用粗话辱骂交警案,被告今日被提控,他听不懂马来语的控状,由官员以福建话翻译控状,最后他拒绝认罪。
25岁吴荣强被控于前天傍晚6时45分在天德园大道,用粗话辱骂交警莫哈末费查尔,触犯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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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书记以马来语念出控状,多次问被告认不认罪,被告迟疑了几秒,本来说“bicara”(审讯),推事问他是否听得懂控状,庭警也问他听得懂福建话还是华语,被告才说福建话。
后来翻译官以福建话念出控状,被告听到或被判监禁5年时,立即说要“bicara”,即不认罪。
推事宣布,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案展11月14日过堂,并不可在这期间骚扰证人(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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