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4日讯)失业男子口操马来语用粗话辱骂交警案,被告今日被提控,他听不懂马来语的控状,由官员以福建话翻译控状,最后他拒绝认罪。
25岁吴荣强被控于前天傍晚6时45分在天德园大道,用粗话辱骂交警莫哈末费查尔,触犯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
ADVERTISEMENT
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书记以马来语念出控状,多次问被告认不认罪,被告迟疑了几秒,本来说“bicara”(审讯),推事问他是否听得懂控状,庭警也问他听得懂福建话还是华语,被告才说福建话。
后来翻译官以福建话念出控状,被告听到或被判监禁5年时,立即说要“bicara”,即不认罪。
推事宣布,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案展11月14日过堂,并不可在这期间骚扰证人(该交警)。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马六甲15日讯)一名失业男子被控于今年1月期间,破坏丹绒米雅警局的玻璃与一辆轿车的玻璃镜,今日于法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罚款5000令吉。
被告是莫哈末西达雅(25岁)。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7日晚上10时10分,以铁锤砸向丹绒吉灵警局的玻璃导致损坏,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8日晚上10时30分,于丹绒米雅破坏一辆轿车的前窗玻璃,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哈妮丝提控,推事是诺阿菲卡。
诺阿菲卡最后决定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8个月代替。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