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5日訊)人民黨檳州副主席拉溫達星於今年3月及5月在檳州資訊自由法下,先後向檳島市政廳申請2份房屋計劃資料,至今仍然沒有獲得當局回應。
他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本身是以一名公眾的身分做出相關申請。第一份是於3月12日提交,有關峇東一項28層樓房屋計劃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TIA)的申請,第二份則於5月31日提出,關於有該房屋計劃的批准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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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至今為止,本身未接到任何相關申請的答覆,負責處理其申請的官員也不回覆訊息。
他說,本身因此於7月22日致函給檳島市長拿督拉佔德蘭,但也沒有回應,之後他又於8月4日致函首相署公共投訴局,並把投訴函副本發給市政廳,然而市政廳依然不理會。
“相關高樓房屋坐落在一個死衚衕,附近3個花園的居民都需要使用該路段出行,沒有其它替代路段。”
市政廳不能公開房屋計劃資料?
他質問,為何相關資訊如此“秘密”,不能公開給大眾知道?
他也說,根據資訊自由法,任何申請必須在14個工作天提供資訊或告知申請者無法提供的原因,不能將申請“掃入地毯”。
“市政廳是否凌駕於資訊自由法之上,市長又是否對付將申請掃入地毯的官員?”
與會者包括人民黨檳州主席鄭雨周、副秘書吳君倫。
鄭雨周:檳資訊自由法有缺陷
鄭雨周說,相較於雪州資訊自由法,檳州資訊自由法有許多缺陷,比如檳州資訊自由法未闡明,若相關單位無法提供資訊可遭罰款。
“我希望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能在任期內,對相關法令做出修改,增加懲罰的條款。”
此外,拉溫達星也說,檳資訊自由法下的申請費用是50令吉,但雪州只需2令吉。
詢及是否考慮向檳資訊自由法上訴局做出上訴時,他則說,只有在取得相關單位提供的回覆,並感到不滿時才能上訴,但目前相關單位連回復也不給。
至於是否會採取法律行動,他則說,他歡迎任何人士給予法律方面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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