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2日訊)位於檳城的投資公司以高回酬的黃金貿易投資計劃誘哄他人投資存款,來自檳城的13人掏出積蓄投資後卻沒取回應得的回酬,甚至聯絡不上有關負責人,驚覺已墜入騙局,損失金額共163萬令吉。
這13名受害者已在8月份向警方報案,並向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MHO)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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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受害者與代表今午與MHO秘書長拿督希山慕丁,到國家銀行位於喬治市的檳州分行提呈請願信,促請國家銀行調查並對付涉案的公司或個人。
誘存款保證每月回酬
希山慕丁在新聞發佈會指出,這項投資計劃的幕後主腦有兩人,他們通過位於檳城的投資公司,從2022年開始向公眾提出黃金貿易投資計劃,誘哄民眾繳付投資存款,並保證每月可帶來5%至10%的回酬。
“存款者只在投資初期獲得部分回酬,過後就無聲無息,他們懷疑自己墜入騙局。”
未獲國行證券委會批准
他說,受害者查證後發現,涉及的投資公司向公眾收取投資存款的做法,並未獲得相關政府機構,即國家銀行、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或大馬公司委員會的批准。
“我們也懷疑,該投資公司聲稱的黃金貿易實際上並不存在。受害者曾要求有關主腦出示證據,證明該公司確實進行黃金貿易或黃金買賣,但對方一直無法證明。”
料有更多受害者
他說,13名受害者已針對此事報警並向MH0求助,但他相信,此案還有更多受害者,估計達50人。
“13名受害者報警後,部分案件獲得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詐)開檔調查,部分案件轉介去其他的投報案件,部分案件則被列為‘沒有進一步行動’(NFA)。”
他說,受害者如今希望國家銀行採取行動,援引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137條文,以及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第4(1)條文展開全面調查。
他希望涉案的個人或公司被提控上庭,以免未來出現更多受害者。
陳先生:今年2月失聯 中斷“回酬”
向MHO求助的13名受害者分別是陳先生(商人,48歲)以及他的12名友人,他們都是檳城人。
陳先生說,他於去年中通過一名男性友人的介紹,在武吉占姆某公司內與一名聲稱代表某家公司的中年男商人見面。商人當時介紹他黃金貿易投資計劃,聲稱存款後每個月可取得5%至10%回酬。
陳先生說,他一開始存有懷疑,但商人再三保證說,該公司的儲備金足以保障投資者的存款時,他最終相信對方並與家人合力投資30萬令吉。他在前幾個月先後獲得共5萬令吉的回酬,但今年2月開始中斷,該商人也已聯絡不上。
“我唯有去找那名充當中介的友人,但友人說,他對這名商人一無所知,也不知道商人去了哪裡。”
有者痛失4萬醫藥費
他說,身邊誤信這項投資騙局的12名朋友當中,其中一名受害者甚至痛失為妻子醫治的醫藥費,損失金額達4萬令吉。
“這位男性友人是一名50多歲的保險經紀,他原本希望通過投資每月獲得固定的回酬,減輕老婆醫藥費的負擔。”
另一名受害者葉先生(待業,40歲)則說,他是因為聽信這項投資有高達10%的誘人回酬,才決定投資50萬令吉。他至今只取回約2萬令吉,損失48萬令吉。
受害者陳先生向媒體陳述決定投資的過程。(林曉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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