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2日訊)喬治市2家提供卡拉OK服務的娛樂場所,疑似在進行商業活動期間侵犯歌曲版權,遭檳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取締,音樂器材皆被充公。
檳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局長傑根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一支執法隊伍接獲版權擁有者,即馬來西亞唱片業協會(RIM)的投報後,與該會代表於昨日傍晚6時許在喬治市一帶展開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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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歌曲疑侵犯版權
他說,被取締的2家娛樂場所皆有執照並提供卡拉OK服務,執法員在現場發現疑似觸犯1987年版權法令的音樂軟件。
“執法員充公各類電子器材以協助調查,包括含有數種音樂軟件的卡拉OK設備,內有14首歌曲涉嫌侵犯版權。其他被充公的物品還有6支麥克風、1套卡拉OK音響、4套擴音器、2臺電視機、1個觸屏卡拉OK系統,估計價值達3萬令吉。”
他說,此案在1987年版權法令第41(1)(d)條文下展開調查。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可針對每件侵犯版權的物品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針對每件侵犯版權的物品被罰款不超過4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他提醒所有使用版權作品進行商業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版權擁有者申請,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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