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0日訊)前軍人10年前殺害單親母親罪成被判死刑,不過今早獲得聯邦法院特赦為入獄38年和鞭笞12下刑罰。
被告莫哈末尤賽裡(46歲)於2014年,在華玲聯邦道路的第10公里休息站內殺害1名單親母親哈斯瑪諾雷拉(53歲),於2017年在亞羅士打高庭被判罪成而面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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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被告家屬入稟上訴庭懇求被告免於死刑,今日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以及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默丁哈山組成的三司,諭準被告免於死刑,改為入獄38年和鞭笞12下刑罰。
較早前,主控官拿督尤賽尼向法庭指出,被告的殺人行為非常嚴重,要求法庭判被告入獄40年,不過辯護律師認為被告在服刑期間行為良好,而且也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希望法庭減判被告入獄33至35年。
另一方面,學校食堂前業者阿都卡力在10年前毆打女朋友至死,今日也獲得特赦,從死刑改為入獄35年刑罰。
其辯護律師在庭內表示,被告獲得醫藥報告證實患有精神病,服刑期間也努力研究宗教學,顯示他的行為有良好進展。主控官也認為被告患有精神病,認同法庭判決被告免於死刑。
被告阿都卡力於2014年10月1日在大山腳毆打女朋友羅哈妮(30歲),導致對方傷勢嚴重而死,最終於2016年7月在亞羅士打高庭罪成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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