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讯)一名室内装饰公司的执行董事涉嫌将公司的款项占为己有,今早在北海地庭面对4个案件的11项失信控状,涉案金额4万6990令吉,被告对全部控状都否认有罪。
地庭法官诺艾妮批准被告以总计2万8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将此案订在10月4日过堂。
ADVERTISEMENT
根据控状,被告萧朝真(30岁,译音)被指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3月7日之间,在位于北海甘榜巴耶拉惹乌达商业中心的一家室内装饰公司,身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却将公款总额4万6990的款项占为己有。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失信)而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少2年但不超过20年、鞭刑兼罚款。
辩护律师方慧勤向法官诺艾妮求情时表示,现年30岁的被告已婚,是一名自雇人士、收入不定,每个月需承担家里的费用,以及照顾两名60多岁的父母,所以希望法官可以减少保释金。
诺艾妮最后允许被告,以每个案件7000令吉的保释金,总共2万8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被告需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
李明慧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