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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发布: 4:45pm 04/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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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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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卖假金给当铺和女子 2男子分别被控2及4罪

(北海4日讯)2名男子涉嫌贩卖和一名女子,今早在北海推事庭分别面对4项控状及两项指控,两人对所有控状都否认有罪,推事已将案件展至10月9日过堂。

首被告郑永洋(译音、33岁)面对4项控状,推事西蒂祖莱哈批准以总计2万8000令吉保外;而面对两项指控的次被告黄凯鸿(译音、42岁)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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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洋(右)及黄凯鸿被警方带抵北海法庭面控。(李明慧摄)

根据两名被告共同面对的两项控状,指他们分别于6月13日中午12时59分,以及6月14日早上11时01分,在峇眼亚占一间当铺以假金条欺骗当铺的黄发川(译音,店主),造成对方两次交出1万6000令吉款项。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至少1年,最高10年监禁,以及鞭笞或罚款的刑罚。

至于郑永洋面对的另两项控状,指他于7月14日早上9时至10时06分之间,以及同天的傍晚6时15分至6时34分之间,在北海珍菲市路的扁担饭店,以假金饰欺骗一名马来女子,造成对方两次把1万7000令吉款项转入被告的马来亚银行户头,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至少1年,最高10年监禁,以及鞭笞或罚款的刑罚。

被告郑永洋单身,是一名小贩,月入2000令吉,而黄凯鸿则在门匙店工作,薪金2000令吉,也是未婚。

此案的主控官为鲁拉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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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8pm 13/03/2025
黄金公司前代理涉欺骗当铺案 又有一人被判刑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黄金公司前代理涉欺骗当铺案 又有一人被判刑
示意图。(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13日讯)金玉华黄金贸易公司(Genneva)4名前代理涉嫌欺骗当铺的案件,又有一人被判刑。

《8视界新闻网》报道,新加坡警方的文告说,58岁的被告张金夏(译音,Zhang Jinxia)上星期四(6日)被定罪,今天被判处坐牢9个月,成为这起案件中第二名被判刑的被告。

文告也说,被告已经针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

案情显示,该公司于2008年到2012年间推出“黄金回购计划”,以高达36%的高额回报率游说客户购买黄金。

该公司接着要求客户将金条寄放在公司进行检测,3天后就会归还同等黄金。据了解,该公司总共回收了大约3500公斤的黄金。

该公司的采购主管朱志龙(译音,Choo Chee Loong)负责典当这些金条。由于每人典当的金条重量有限,被告答应帮忙,并以16万8000元(新币;约55万8885令吉),将3公斤金条典当给当铺,过后却向当铺谎称遗失当票,把黄金赎回后,再转当给另一家当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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