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1日讯)轿车非法增设油箱及输油管,被玻璃市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执法组揭发,司机在油站添油时被捕。
玻州内贸局局长哈斯布拉发文告说,执法员据情报调查数个星期后,于前午5时许展开“填补漏洞行动3.0”(Ops Tiris 3.0),突击加央一家油站,当场逮住50余岁本地男子正把汽油注入车内非法增设的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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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装额外油箱
他说,执法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除了后车厢及后座的2个额外油箱之外,后座也有2个便携油桶(jerry can),后车厢底也找到一个输油管头。
“非法油箱及油桶共有250公升津贴汽油,充公额5032令吉50仙,男子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TFPUAA)下被调查。”
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之下一旦罪成,可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重犯则可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者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公司则可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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