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7日讯)玻璃市的非法飙车活动猖獗,严打非法飙车族成了交警的首要任务。
玻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接受星洲日报《大北马》访问时说,今年首6个月在“公路流氓/非法飙车行动”(Op Samseng Jalanan/ Lumba haram)中,已逮捕42人,并充公违法者的摩托车,同时开出156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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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在“摩托车行动”(Op Motosikal)中,也有1人落网,充公74辆违规的摩托车,开出2465张罚单。
他说,这些违规行为都是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即鲁莽及危险驾驶,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5年,罚款介于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以及第81(3)条文即使用摩托车非法飙车,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说,除了加强取缔非法飙车行动,交警也与陆交局、环境局等相关执法机构展开联合行动,取缔违法的公路使用者。
“我们相信醒觉运动更为重要,所以积极到高等教育机构、清真寺、早市、夜市,甚至学校展开宣导工作,尤其是中小学生,必须从教育开始做起。”
交警于11日晚上8时45分,在玻璃市港口—樟仑路发现2辆摩托车非法飙车,除了超速互相追逐之外,也以Z字形危险骑行,2名未成年骑士被交警Skuad 42特警拦截,调查发现他们都无牌驾驶,因此也充公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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