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6日訊)一名商人盜用已逝者身份證簽署房屋租賃合約,並在該間房屋盜用國能電源,以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今日被控上浮羅山背推事庭,被判罰款6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8個月取代。
根據控狀,被告林忠凌(42歲、譯音)於2021年8月6日下午3時30分,在浮羅山背阿依布爹路,盜用已逝者周國華(48歲、譯音)的身份證,欺詐P.孫德山(43歲),以代理人身份簽署了一份房屋租賃合約,牴觸刑事法典第419條文(冒充他人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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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告在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7月3日期間,在位於令當甘榜清真寺所租下的該間房屋,盜取國能電供,以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
此案主控官魯莎妮副檢察司在庭上指出,投訴者因為被告的偷電行為而被國能起訴,蒙受12萬9865令吉42仙損失,而且因此申請破產。
主控官魯莎妮要求法庭給予被告相應懲罰,以示教訓。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被告代表律師則說,被告要奉養家人,包括生病的父親,月入僅5000令吉,因此要求輕判。
推事謝慧婷(譯音)判罰被告6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被監禁8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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