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9日訊)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方美錸說,威省市政廳於本月6日針對石龍山天正寺違建建築採取行動,拆除部分結構,但社交平臺流傳視頻指當局拆廟,他澄清這是不實的指控。
“執法行動中,我們連一吋都沒碰到供奉神像的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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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違建結構未經當局批准建於威南Lot 180的土地上,威省市政廳當日只對違建的大禮堂及集裝箱採取行動,並沒有拆廟。
“其實,就連廟宇也沒有申請,但州政府並沒有拆除,而是希望雙方能找到解決方案。”
他今日在光大31樓召開新聞發佈會說明,市政廳在2023年12月接到投訴,指當地有違建。當局同月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該處有3座未經許可的建築結構,即:廟、禮堂和集裝箱,屬於廟方,都建於海拔超過76公尺高的山地。
禮堂建在山地 未獲批准
方美錸說,根據檳城州2030年結構藍圖,任何涉及住宅、酒店、度假村、商業建築、工業建築和任何建築物(佔地面積)的發展,皆不得在以下地區進行,即:1960年土地保護法第385條文憲報的高地;或任何海拔超過76公尺的土地,或斜度超過25度的地區。
“除非那是為了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開發,並且符合相關技術部門的條件,獲得州政府批准。”
他說,大禮堂違建結構卻建於145至150公尺,沒有依據地方藍圖批准建設,這讓公共使用的禮堂曝露在高風險中。
“若當局不採取行動,等到發生土崩或任何危及公眾安全的事件,政府也會是被指責為什麼不早點採取行動。”
他指出,峇冬加里土崩及其他發生在山坡的意外事件就是很好的借鑑。他提醒任何一方要建造,都需遵守法律,先向當局提出申請。
指威省市廳今年1月通告拆除
方美錸說,當局的任何行動都是依據程序進行,發出多次通知以後,已經給予對方足夠的時間,才採取行動。
他指出,威省市政廳是於今年1月8日,對擁有該土地和建築的擁有者發出通知,要求廟方將未經批准建設的結構拆除,把該地段還原為原貌。其後,當局於2月22日再次向發出30天的清空建築通知。
RIBI委會同意執法
“3月22日,市政廳把此事呈給檳州非伊斯蘭宗教場所協調委員會(RIBI)進行審議,以考慮是否對有關建築採取執法行動。”
他說,該委員會於7月19日的會議上同意對違建結構採取執法行動。本月3日,當局再向該地段和建築擁有者發出通知。
他說,本月5日,當局收到代表該廟的建築事務所提出的上訴,要求當局延遲執法行動。信中指提及對方將向城鄉規劃局(PLANMalaysia)提交重新規劃的申請。
“實際上,建築公司在數個月前提出上訴,但在這期間都未能提交有力支持相關申請的證據。因此,市政廳無法考慮這項延遲執法的上訴。”
他說,市政廳於8月6日,在警方的協助下,到該寺進行拆除未經批准的部分建築。當局也給予對方14天時間,自行拆除違建結構,而對方已簽署承諾書,承諾自行拆除該結構。他補充,若地主有意跟他會面,他表示歡迎。
林秀琴:有給廟方時間解決
檳州社會發展、福利及非伊斯蘭教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秀琴說,RIBI委員會曾於3月就此事進行討論,也給對方機會足夠的時間解決。遺憾的是如今當局的行動卻被指控為拆廟。
在場者尚有威省市政廳秘書莫哈末依布拉欣及該廳技術與政策局主任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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