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8日訊)44歲華裔男子涉嫌刑事恐嚇自己的母親並指“若不給錢就燒屋”,今日被控上法庭時俯首認罪,被罰款3000令吉,若無法繳付則以監禁8個月取代。
控狀顯示,被告為顏孫明(銷售員)。他被指於今年7月9日晚上10時30分在亞依淡新市鎮的住家內,刑事恐嚇69歲的母親張秀蓮(人名皆譯音)。他當時揚言“若不給錢就燒屋”,讓母親擔驚受怕,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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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推事努魯蘇海拉麵前認罪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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