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44岁华裔男子涉嫌刑事恐吓自己的母亲并指“若不给钱就烧屋”,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8个月取代。
控状显示,被告为颜孙明(销售员)。他被指于今年7月9日晚上10时30分在亚依淡新市镇的住家内,刑事恐吓69岁的母亲张秀莲(人名皆译音)。他当时扬言“若不给钱就烧屋”,让母亲担惊受怕,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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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推事努鲁苏海拉面前认罪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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