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日訊)玻璃市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提醒,任何售賣白糖、食油及麵粉的雜貨商都必須擁有統制品供應執照(CSA),否則將被視為違法。
玻州內貿局前天展開“填補漏洞行動3.0”(Ops Tiris 3.0),到雙溪大年一家雜貨超市突擊,該超市的尼泊爾籍經理不諳國語,檢查後也發現對方無法出示相關執照,違法出售白糖、食油及麵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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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值逾萬統制品
玻州內貿局局長諾拉札說,當局當場充公超市內的1537公斤白糖、1136包1公斤裝麵粉、936包850公克裝麵粉、141瓶2公斤裝食油及54瓶5公斤裝食油,總值1萬3795令吉38仙。
她說,業者將在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被調查,一旦罪成,可面對罰款100萬令吉,重犯將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則可面對不超過200萬令吉罰款,若重犯則不超過500萬令吉罰款。
“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令,也可在201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下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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