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日讯)玻璃市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提醒,任何售卖白糖、食油及面粉的杂货商都必须拥有统制品供应执照(CSA),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玻州内贸局前天展开“填补漏洞行动3.0”(Ops Tiris 3.0),到双溪大年一家杂货超市突击,该超市的尼泊尔籍经理不谙国语,检查后也发现对方无法出示相关执照,违法出售白糖、食油及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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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值逾万统制品
玻州内贸局局长诺拉札说,当局当场充公超市内的1537公斤白糖、1136包1公斤装面粉、936包850公克装面粉、141瓶2公斤装食油及54瓶5公斤装食油,总值1万3795令吉38仙。

她说,业者将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被调查,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100万令吉,重犯将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则可面对不超过200万令吉罚款,若重犯则不超过500万令吉罚款。
“任何人违反上述法令,也可在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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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玲22日讯)杂货商强制顾客购买其他商品,才可购买1公斤包装津贴食油,内贸局执法员佯装顾客上门购买食油,逮个正著。
吉打内贸局局长莫哈末尼占指出,他们日前接到消费者投诉,指位于华玲甘榜武吉丁宜一家杂货商店,对那些欲购买包装津贴食油的消费者增加购买条件,内贸局执法员周四晚8时15分左右到该店突击检查。
“执法员佯装顾客上门购买1公斤津贴包装食油,被店内一名20余岁收银员告知必须购买其他商品,才可加购食油。”
他说,执法员较后依法搜查并充公从该店货仓搜出的2880公斤包装食油。该杂货商“限制购买商品,才能购买食用油”做法,抵触1961年统制品法令。在该条文下罪成者,个人可被判罚不超过100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不超过30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是公司,将面对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则被判罚不超过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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