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1日讯)在巴东得腊县榴梿勿弄区非法拥有大容量汽油的一对泰国男女,今日因违反统制品相关法令,被押到亚罗士打地庭面控,两人皆否认有罪。
2名被告都来自泰南宋卡,即38岁的帕查丽哈玛及21岁的阿杜罗萨利辛,面控时都是以泰语宣读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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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万保外 904过堂
法官允许2名被告,个别以1万令吉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他们每个月需到邻近的警局报到。
根据控状,帕查丽哈玛涉嫌拥有大容量的定期统制物品,在其本地注册号的车辆后座额外油箱发现60公升的汽油,基于合理怀疑,她因而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规第3(1)条文,即未经许可批量处理统制品。
阿杜罗也面对相同的罪控,即在本月27日上午11时45分,在榴梿勿弄的一段路障被发现车内设有改装油箱,且藏有100公升的汽油。
2名被告因为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即无官方文件非法携带或拥有统制品,一旦定罪,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入狱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如果重犯,罚款额高达300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稍后择定于今年9月4日,为此案重新过堂。2名被告皆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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