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1日讯)一名警察伍长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收贿1500令吉时认罪,被判监禁1天及罚款1万令吉。
被告莫哈末哈菲兹(33岁),在槟岛东北柑仔园警局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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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指他于2021年7月6日凌晨约1时,在警局内向男子莫哈末尤索夫索取1500令吉贿赂金,作为不对拥有2包哥冬水的莫哈末纳兹里采取法律行动的回报。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认罪,他向法官求情时说,他已离婚,月薪6000令吉,但须承担双亲高昂的医药费,即父亲患癌和母亲患心脏病,为此要求法庭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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