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30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KPDN)亞羅士打分局執法組昨午取締一家涉及裝置盜版電腦軟件進行工程設計的建築承包商暨房地產公司,充公總值約2萬令吉的軟件和電腦硬體設備。
吉打內貿局局長莫哈末尼佔今午發文告說,執法組今年6月接到投訴,並在掌握足夠證據後,於昨日中午12時,在電腦軟件版權持有人代表的陪同下,突擊搜查上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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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該公司的4部電腦中,發現7個未經授權使用的軟件,以進行工程設計用途。”
“有關侵權行為牴觸1987年馬來西亞版權法令第41(1)(d)條文,一經定罪,侵權者將面臨(各別侵權行為)不少於2000令吉,以及不超過2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重犯則罰款不少於4000令吉,以及不超過4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他呼籲各行各業的業者守法,勿使用或向民眾展示未經合法授權的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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