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4日訊)32歲技工涉嫌恐嚇前妻,今日面控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0個月。
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哈菲茲被指於今年5月30日早上7時,在甘密山Jade View組屋,恐嚇前妻說:“若不讓我見孩子,我就殺了你”,牴觸刑事法典506條文(刑事恐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高達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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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師謝英順向推事娜德拉敦求情時指出,被告與前妻育有2名孩子,被告不是真的要殺害前妻,只是為了見孩子,希望推事可以將罪刑減到最低。
推事娜德拉敦宣判被告監禁20個月,從逮捕日算起。
另外,被告也同時面對其他控狀。第一項控狀是,被告被指於今年4月2日破壞前妻轎車,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他對此控狀俯首認罪,被判監禁15個月。
另外一項控狀顯示,被告被指於今年6月10日在甘密山Jade View組屋,持刀刺傷43歲的巴士司機莫哈里茲,牴觸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此案原定在今日過堂,因法官不在,案件擇日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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