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因为想吃榴梿,所以偷榴梿。”
被告罗凯占(46岁,渔夫)被控于本月9日在直落巴巷的果园,偷走3颗价值约200令吉的榴梿失手被捕,今日被控上法庭时认罪,被罚款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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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被告无法缴清罚金,他将监禁7日替代罚款。
推事谢慧婷(译音)问他为何偷榴梿,被告说:“想吃。”
法律援助局律师求情说,被告是一名渔夫,月入只有1000令吉,要求最低额的罚金。
谢慧婷问主控官林锦洪3颗被偷走的榴梿的价格后,宣判罚款被告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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