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2名男子涉嫌企图在清龙宫抢走一名公众的斜挎包,今日被带上法庭面控,2名被告俯首认罪,双双在推事庭上哭诉求情,最终被判入狱21天。
21岁及22岁的被告今日早上9时许,被押往浮罗山背法庭。
ADVERTISEMENT
推事在庭上问21岁的被告,为何要抢他人的东西时,被告表示自己找不到工作,需要钱,而且涉案的只有他一人。不过,推事认为,当时另外一名22岁的被告也在现场,脱离不了关系。
根据控状,2人于5月4日下午5时,共乘摩托车到在清龙宫企图抢走一名华裔事主的斜挎包,包内有一部手机和60令吉现金,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与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及第34条文(共谋)同读。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3年半、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当法庭通译员读完控状后,2名被告表示明白并认罪。被告代表律师说,2名被告需要照顾母亲,因此希望可以减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