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非政府組織與漁民聯合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要求撤銷檳島南部填海計劃(PSR)規劃準證的案件,檳城高庭今日駁回這項申請,意味著公民組織與漁民嘗試挑戰政府當局的決策但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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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郭樹順今日做出裁決時指出,檳島南部填海計劃的決策過程沒任何不合規、不合理、不理性和不正當的做法,也有依據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行事。
他說,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早已在去年9月1日針對檳島南部填海計劃做出宣佈,但申請人於去年12月29日才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已不合時宜。
資料顯示,曹觀友是在去年9月1日宣佈,隨著檳城南島填海計劃的環境管理計劃報告(EMP)獲得檳州環境局批准,填海計劃的初期籌備工作將從當日開始啟動,直至有關工作完成。
這項司法檢討的申請人分別是兩個非政府組織,即馬來西亞自然之友(SAM)、生態與氣候網絡(JEDI)與7名當地漁民。
他們於去年12月29日入稟法庭,要求宣判城鄉規劃局於去年8月21日發出予PSR的規劃準證無效和作廢,因為這違反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以此撤銷給予檳州政府動工展開PSR工程的批准決定。
超過30人今早出席聆聽高庭判決,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自然之友秘書瑪格斯瓦麗、生態與氣候網絡主席邱思妮、漁民扎卡利亞、檳州反對黨領袖莫哈末弗茲、人民黨檳州副主席拉溫達星、多位漁民和非政府組織代表。
瑪格斯瓦麗和邱思妮說,她們必須聽取律師的勸告後,決定下一步決定。
扎卡利亞則說,他對這項判決感到難過,因為這將破壞檳州漁民的生計,影響漁業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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