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選委會秘書拿督英德拉今日發文告提醒,不可在投票日當天開設臨時性的建築結構(barung),以免觸犯1954年選舉犯罪法令。
該會也提醒所有選民和執勤人員,投票日進入投票中心時,身穿的衣服、帽子、口罩或身上任何物件,都不可印有參選政黨後候選人的標誌、名字、照片或任何象徵,以及任何有拉票元素的口號或標語。任何人若不遵從規則,可被選委會執勤人員禁止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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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選民不可在投票渠道使用手機。若選民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渠道,需把手機放在選委會已準備的地方。”
他補充,選民受促不要把身份證叫給選委會執勤人員以外的人士,僱主必須給予員工合理的時間出來投票。
選民可通過https://mysprsemak.spr.gov.my、聯絡選委會熱線03-8892 7218或通過“MySPR”應用程式檢查投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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