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选委会秘书拿督英德拉今日发文告提醒,不可在投票日当天开设临时性的建筑结构(barung),以免触犯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
该会也提醒所有选民和执勤人员,投票日进入投票中心时,身穿的衣服、帽子、口罩或身上任何物件,都不可印有参选政党后候选人的标志、名字、照片或任何象征,以及任何有拉票元素的口号或标语。任何人若不遵从规则,可被选委会执勤人员禁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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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选民不可在投票渠道使用手机。若选民携带手机进入投票渠道,需把手机放在选委会已准备的地方。”
他补充,选民受促不要把身份证叫给选委会执勤人员以外的人士,雇主必须给予员工合理的时间出来投票。
选民可通过https://mysprsemak.spr.gov.my、联络选委会热线03-8892 7218或通过“MySPR”应用程式检查投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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