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讯)女商人前往泰国旅游回国,在巴东勿刹关卡入境处被查获,携带逾6万5000令吉现金,但却未填写7号关卡表格(Borang Kastam No.7)如实向关税局申报,因此违反国家银行的规定,即携带逾1万美元现金出入境大马都必须申报,因而被关税局截查。
玻州关税局局长依斯迈说,这名47岁女商人于21日到泰国旅游,24日下午2时搭旅游客车从巴东勿刹关卡通关回国,在关税局官员扫描她的随身背包时发现可疑品,而要求她打开背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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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女子的背包内有不同币值的马币纸钞,分别放在袋子和信封内,总额6万5160令吉,她在问话时声称到泰南合艾旅游回国,向来有带着大数额现金出门的习惯,也不清楚在出入境时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约4万7173令吉)需要申报的规定。
“女商人是在怡保开餐厅,当时一人出国,向来也习惯带着大量现金,她表示这笔钱只作私人用途,但我们还在调查,至于对方已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
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TFPUAA)第28B条文来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罚款,或者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依斯迈提醒公众,任何携带逾1万美元现金出入境大马,都必须向关税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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