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7日訊)馬熔錫機構的4名員工,在工廠的熔爐機工作時,接觸到可危害健康的砷,導致工人體內砷含量超標,該機構在北海法庭被控時認罪,被罰款4萬2000令吉。
檳州職業安全與健康局今日發文告指出,該機構是在1994年職業安全與健康法令第15(1)條文下被控4項控狀,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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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機構身為僱主未能盡其所能,確保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該機構在沒委任辯護律師下認罪,因此第二地庭法官諾艾妮做出上述判決。
此案的主控官是來自該局的穆哈馬魯法依扎,查案官為阿夫拉納茲哈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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